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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
2021年11月03日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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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西安11月2日电 (杨英琦)记者2日从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全省医保部门组建以来,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实现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基本建立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体系,当前该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3876.28万人,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

  近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雷耀堂表示,这是该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实施健康陕西战略、推进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

  雷耀堂介绍,《若干措施》结合陕西实际,保障三秦百姓健康需求。明确突发疫情时医保基金先预付后结算、探索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等重要内容,增强医疗保障能力。明确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织牢打击欺诈骗保的制度“防护网”。明确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省级集中带量采购,推进供给侧改革向纵深发展。此外,完善异地就医服务,进一步畅通医保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陕西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拓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医保经办服务便民程度明显提高,异地住院垫资、跑腿报销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截至9月底,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达到1375家,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1333家,县区覆盖率达98%,年底前就能够实现全省县区全覆盖。

  同时,陕西聚焦疫情防控工作,灵活调整医保政策,将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和12项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取消支付限制。启动药品价格应急监测,两次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价格,目前为每人次最高限价60元、下浮不限,并明确对单纯检测的群众免收挂号费,大大减轻群众负担。(完)

  【编辑:梅镱泷】

陕西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

2021年11月03日 10:57 来源 中新网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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