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眉县:所有营运车辆暂停运营、经营性场所一律停业
2022年10月05日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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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 14号)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散发、多地频发态势,我县也先后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为全面排查疫情风险隐患,尽快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县城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城内所有客运班车、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暂停运营。疫情防控、应急抢险、医疗救治、民生保障等应急车辆,持有效证件出入。县城区群众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小区的,需经包抓小区单位同意,并报首善街办备案。

  二、县城内所有人员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展核酸检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核酸采样后第一时间返回。

  三、除保供超市、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县城区宾馆酒店、KTV、网吧、电影院、健身场所、棋牌室等经营性场所一律停止营业,暂停各类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坚持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县城区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停止线下教学,具备封闭条件的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县城区所有在建项目工地、监所、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

  五、县城区内药店暂停“一退两抗”销售,发现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首善街办及市场监管部门。

  六、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外出。各村(社区)、居民小区保留一个出入口,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助、生活保障的工作人员外,不出村组、不出小区。居民不聚集、不聚餐、不串门。每户每2天由1人在划定区域采购生活物品,外出时间不超过2小时。

  七、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遵守一米线,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避免与他人接触,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望广大群众相互转告,主动配合做好区域内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通告自10月5日零时起执行。

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5日

责任编辑:边峰

陕西眉县:所有营运车辆暂停运营、经营性场所一律停业

2022年10月05日 09:01 来源 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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