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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2022年11月24日 08:32 西安日报

  11 月23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陕西省出台《陕西省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守护好秦岭生物多样性宝库,共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陕西。

  陕西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地球生命共同体”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确保全省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全面保护,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

  到2025年,推进全省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基本建立生物多样性的评估、监测体系,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6.5%,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稳定在60%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0%,全省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77%,陆地生态系统类型有效保护率达到国家要求,汉江、丹江等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有所改善,生态质量稳中向好。

  到2035年,形成统一有序的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森林、草原、荒漠、河流、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状况明显好转,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汉江、丹江等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显著改善,保护生物多样性成为公民自觉行动,生态质量明显改善。

  陕西省将加快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修法步伐,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中长期规划,制定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政策制度。

  同时,不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抢救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加强对大熊猫、朱鹮、羚牛、川金丝猴、豹、林麝等珍稀野生动物的就地保护。强化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建设生态廊道、扩大栖息地面积。开展朱鹮和林麝的迁地保护。

  保护繁育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积极探索推进在秦岭区域,黄河、长江流域建立“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不断加强重要生态系统的司法保护。

  陕西省将全面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将危害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行为和整治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绿盾”专项行动。(记者 高乐)

责任编辑:李一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