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陕豫鄂地区检察机关召开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联席会议上,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化军作经验交流发言。
近年来,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区位特点,围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全力打造“汉江源生态检察”品牌,聚力当好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卫士,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聚焦水源保护,该院实施“12345”检察品牌创建计划,即打造“汉江源生态检察”品牌,依托汉江源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和秦岭生态环境暨大熊猫保护基地两个载体,运行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暨大熊猫保护公益诉讼行动纲领、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三项机制,实施“四个一”工程,形成行政职能部门履职、地方政府尽责、检察机关监督、专业机构保护、社会公众参与“五位一体”的汉江源生态保护格局。
对标生态环境案件办理专门化要求,深化融合履职,成立由“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警察”组成的生态环境检察办案团队,专门负责办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增强与汉水源国家湿地公园和秦岭大熊猫保护陕西片区管理机关的协作,实现公益保护最优化。强化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加强外部协作,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公益诉讼志愿者参与办案,凝聚生态保护合力。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聚焦部门联动,与陕西省宁强县法院、县公安局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案件办理协作的意见》,强化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前期侦查取证和判决后的生态修复责任执行。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山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等工作机制,开展检察长巡河、巡山及尾矿库整治“回头看”、水源地水质年检等活动,共护绿水青山。(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检察院 廖富明)
责任编辑:崔景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