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推广

陕西紫阳县检察院: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 以法治力量筑牢绿色屏障
2023年07月18日 13:07 中新网陕西

  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地处秦岭南麓,汉水之滨,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地。紫阳县人民检察院聚焦重点领域,强化专项监督,常态长效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积极能动履职,当好秦岭检察卫士。2018年以来先后开展“任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共立案审查涉秦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案件85件。针对一企业排放不规范问题,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查明事实后发出检察建议2件,督促排污企业投资800余万元完善环境保护设施;通过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清理污染和清除非法占用河道20公里,消除防洪安全隐患12处,增殖流放鱼苗15.7万余尾,监督整治非法采矿、采沙场8个,清理固体垃圾2000余吨,整治扬尘污染企业24家,不规范处置危险废物企业7家;设立两处补植复绿生态建设警示教育基地,补植复绿238余亩,补栽树苗85391株。

  织密保护网,凝聚保护秦岭生态合力。积极探索建立“4321”生态检察模式,用四项机制、三种监督、两大举措、一个平台,增加线索渠道,搭建信息共享桥梁。依托“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开展“河长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江、巡河8次,针对发现的线索共立案审查12件,其中涉及任河流域6件;通过跨省联防联控,先后会签《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检察院、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任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等实施意见,强化跨区域协作配合的广度和深度,推动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整合力量协同发力,构建多元化制度保障。2018年与县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公益诉讼保护的若干意见》,与住建局、水利局、国土局等七个行政机关联合印制《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调配合的意见》;2021年与县监察委员会会签《紫阳县监察委员会、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2022年与县行政审批局签订《12345热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

  下一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聚力当好生态检察卫士,切实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为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屏障贡献检察力量。(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李一思)

责任编辑:崔景靓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