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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岚皋检察院:文明司法 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2023年09月21日 16:22 中新网陕西

  “事情发生后,我非常后悔,也很害怕,感谢检察官对我的教育和挽救,给了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好好完成学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守法的公民。”聚众斗殴参与者罗某向案件回访检察官深深地表达感谢。

  2022年6月,在办理罗某等15人聚众斗殴案时,安康市岚皋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考虑其中11人为应届高三毕业生,本着教育和挽救的方针,在法律评价的基础上引入民情综合评价,深入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格员等,广泛听取民情民意,通过召开听证会,最终对15人作不捕、不起诉处理。

  “这个案件的成功办理,是我们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要求的具体实践,得到了县委、人大、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社会面上广泛赞誉。”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树峰说道。

  “怎么打零工的人都能以公司员工名义从法院全额领取‘工资’执行款?”在办理一起公司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时,检察官从当事人提出的疑问发现虚假诉讼线索。

  发现线索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开展走访调查,查明某公司与其员工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中有14份存在虚假仲裁调解,遂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向人社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同时,对涉嫌违法违纪当事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纪委监委处理。

  “通过检察办案,法院已撤销原14份执行裁定书,追回已发放的问题执行款48.48万元,法院对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曾某某判处管制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纪委监委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仲裁员李某某立案调查并对其作出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孟德燕说。

  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一个个难题的破解和一起起案件的执结,聚众斗殴案、虚假诉讼监督案,是岚皋县检察院践行“执法为民”检察职责的一个缩影。虚假诉讼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办案团队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团队”。(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陈宏佑)

责任编辑:崔景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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