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助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榆林市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三个规定”学习教育,提升全体检察人员认识水平;优化制度机制建设,增强记录报告的自觉性,强化警示教育与排查整改,切实保障公平正义。
以增强对“三个规定”的认识为导向,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对全体检察人员的学习教育,通过召开全体干警大会、部门会议等方式,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有关“三个规定”方面的制度规定,最大程度消除检察人员的思想顾虑。
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先后制定《保护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及系统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制度,用制度为检察人员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提供保障。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进行通报,以上率下,带动全院记录报告数据持续增长;每月月底前由检察院办公室检务督察人员通过单位微信群,督促全体检察干警及时登录重大事项填报系统进行填报;每季度对全院“三个规定”填报情况进行通报,提升检察人员记录报告的自觉性。
强化警示教育与排查整改,在全体干警大会上学习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的通报,教育警示全体干警认真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促进“三个规定”落实落地。组织干警对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如实补填。借助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三个规定”,提高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为检察干警执行“三个规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大排查力度,对违反任职回避、离任人员违规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等情况进行排查,若发现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及时整改,保障司法办案公平公正、群众满意。(定边县人民检察院 陈红卫)
责任编辑:崔景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