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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印发以制造业为重点扩大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
2023年11月01日 10:15 西安日报

  陕西省印发以制造业为重点扩大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

  鼓励外资企业扩大生产投资 推动全省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

  “当年实际使用外资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省级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为了扩大陕西省制造业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推动全省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近日,省政府印发以制造业为重点扩大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

  支持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领域

  严格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持续推动扩大外商投资鼓励类目录,支持外商投资高端装备、基础元器件、关键零部件等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领域,设立研发中心开展科技研发创新活动,承担和参与国家、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国家产业发展和陕西省区域发展支持政策。

  鼓励外资企业扩大生产投资。为陕西省外资企业提供更多的产品应用市场机会。

  鼓励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研发机构

  引导外资企业与本地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基础研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研发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作用,支持境外资金投向科创企业,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业务。

  开展产业链招商。围绕全省重点产业链,绘制产业图谱,建立重点外资招商目标企业库,开展精准招商。鼓励链主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吸引产业链企业集聚发展,通过补链强链延链,不断提升重点产业链配套能力。

  开展专业化、小规模、高效率的点对点叩门招商

  开展专业化、小规模、高效率的点对点叩门招商,举办“跨国公司走进陕西”和“走进跨国公司中国区总部和境外总部”等活动。加强与国际商协会、政府驻外机构的常态化沟通联系,拓宽外商投资信息渠道。发挥友好省州、友好城市联系纽带作用和驻外办事处招商窗口作用,委托知名国际商协会合作招商,形成国际招商合力。支持外资企业并购重组参与陕西省制造业合资合作。

  各类开发区要组建专业外资招商团队,用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平台政策叠加优势,发挥开发区的承载能力和服务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动外资企业集聚,打造开放型经济主阵地。

  引导先进制造业向关中城市群聚集发展

  发挥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优势,引导先进制造业向关中城市群聚集发展,鼓励低碳环保型制造业向陕南布局,能源化工类制造业向陕北布局,科技研发向秦创原总窗口聚集。鼓励各地开展“飞地合作”,形成全省制造业梯度布局。

  按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实行阶梯式奖励 最高1亿元

  当年实际使用外资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省级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当年实际使用外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3000万美元以下的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省级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予以奖励;当年实际使用外资100万美元(含)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的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省级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予以奖励。

  新设外资总部、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机构,按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对认定为省级以上外资研发中心、在陕新设的外资研发机构,除省级一次性给予开办支持,采取“一项目一议”方式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记者 马昭)

责任编辑:崔景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