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你们检察机关的监督,现在好了,养猪场污水处理规范了,每天在这里干农活,再也不臭了。”近日,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在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时,曾备受非法排污困扰的村民对其夸赞道。
据介绍,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某镇某村一生猪养殖场在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前提下,未经任何处理措施,随意向河流排放污水,臭气熏天、污水横流,对河流及周围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已影响到周围村民的正常生活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检察干警依据法定职责,经过实地走访调查,固定证据,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属地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对该养殖场污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落实整改。行政机关及属地乡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联手共同监督、指导该养殖场限期整改。该养殖场接到整改通知后投入资金,修建了标准化防渗漏污水沉淀池设施,达到无害化的排放标准,并对之前排入河道、农田内的污水进行了清理,切实改善其周边环境。
经检察干警跟踪回访,该养殖场接到整改通知后及时投入资金积极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下一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共同守护乡村碧水净土,以实际行动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米脂县人民检察院 黄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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