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三个年”活动的部署要求,以服务紫阳县经济建设为重点,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入监督执法办案全过程,近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重点建设项目+检察官”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以主动服务、有效保障为着力点,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服务机制,切实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注重畅通法律热线服务平台,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畅通建立涉企、涉项目建设案件“绿色通道”,依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该机制明确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积极化解发展建设中的矛盾纠纷,加强风险防范,有效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理。通过全面落实“一个项目、一名检察官、一抓到底”工作机制,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采用员额检察官“一对一”定点包联和“检察官联络组”包联机制,实现2023年度省市级重点项目包联全覆盖。
该《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检察机关与县发展和改革局、重点项目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与服务大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发展有机融合,及时回应“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司法需求,共同推动紫阳经济社会发展。
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检察服务,确保关系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的重大项目得以顺利推进,是检察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切实提升检察监督服务质效,用心用情传递司法温暖,把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做细做深做实,为重点项目建设落地生根、健康发展筑牢司法屏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紫阳县人民检察院 李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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