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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小学教师诈骗十余家长400万元 获刑十一年又六个月
2023年11月16日 17:08 中新网陕西

  中新网陕西新闻11月16日电 (记者 张一辰)记者16日从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一起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案件,被告人鱼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十万元。同时,禁止被告人鱼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教育相关的职业。

  据了解,被告人鱼某利用自己担任西安一小学语文老师兼班主任的身份,虚构自己可以办理某中学入学资格的事实,伪造聊天记录和录取通知书、报名短信等,于2020年10月至2022年9月先后骗取十余名被害人共计400余万元。

  2022年9月22日,鱼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鱼某将诈骗所得用于赌博和日常花费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鱼某身为一名教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鱼某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应当对其适用从业禁止。

  最终,雁塔区人民法院根据相应情节,遂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鱼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十万元,同时,禁止被告人鱼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教育相关的职业。

  从业禁止制度,是指对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判决禁止其从事相关职业。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李国良表示,本案是该院审结的全市首例“从业禁止”案件。同时,提醒广大学生家长,自觉遵守招生入学的各项规定,用自身行动积极践行诚实守信的价值准则,做好孩子们成长道路上的榜样。(完)

责任编辑:王雨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