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定边县检察院的监督整治,燃气管道的安全隐患消除了,安全管理加强了,我们老百姓也放心了。”近日,提起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燃气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监督活动,当地百姓交口称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提升社会安全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开展燃气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监督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燃气管道作为城市“生命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否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以掌握燃气管道安全管理状况为目标,定边县人民检察院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规定,对城区燃气管道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调查发现城区燃气管道多处存在与电线、电缆、网线缠绕、垂直交叉、捆绑以及将其作为负重支架等情形,部分燃气管道上方有“爬山虎”等异物覆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加以整治。
针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燃气管道安全隐患,该检察院迅速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在查明事实、明确责任主体基础上,依法向相关部门及燃气经营者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各方充分履行有关职责,切实做到排查到位、监管到位、整改到位,促进燃气管道设施安全有效运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公开宣告送达活动,并针对如何有效消除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提出意见建议。
围绕检察建议的落实,该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建立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反馈机制,对城市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阶段性跟进,及时掌握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深入践行预防性司法理念,紧盯社会热点,聚焦民生所盼,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为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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