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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检察:守护“农耕绿” 打好“种子保卫战”
2024年07月19日 10:25 中新网陕西

  乡镇有部分种子经营门店存在售卖“问题种子”……今年4月,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这一线索。

  经检察官会同行政执法人员走访调查辖区内部分农资经营店,发现部分农资产品销售门店存在销售过期种子、无标签和无包装种子等问题。此外,还有部分种子存在标签不规范、部分门店将农药和农作物种子混合摆放销售的情况。这些造成农资安全隐患的问题充分暴露了相关部门在农资市场管理上存在的监管漏洞。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种子作为农业生产最基本、最主要的生产资料,事关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大局。作为检察机关,我们要以实际行动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承办检察官说道。

  “问题种子”不仅会损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会危害国家粮食安全。为切实保障农民种上“放心”种子,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种子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农资市场不规范经营行为,督促辖区内农作物种子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严把市场准入“入口”,守牢种子质量关口,加强宣传普法,切实增强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从源头守护好种子安全。

  被建议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迅速安排执法人员对县域农资经营门店经营进行全面检查,持续跟进后续经营情况。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农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农资领域制假售假、销售过期农资等违法行为,对农药门店实行红黑榜分类管理,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法律宣传力度,为紫阳农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农资产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粮食安全,下一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加强种业司法保护,不断加强与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不断加强对已制发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以我管促都管,全力确保种子安全,让广大农户用上“放心种”。(李一思)

责任编辑:王雨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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