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细落实省院统一部署的“寻访文物古迹 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四大检察”职能,用好刑事监督手段,用足民事、行政监督手段,用活公益诉讼监督手段,抓紧“寻访”、抓实“办案”、抓好“传承”,守护国家和民族文化根脉。
今年以来,紫阳县检察院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将检察监督履职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度融合。在寻访过程中,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融合履职,集中优势争取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高质效案件。同时,要充分利用当地文化资源,邀请相关文物和历史专家来讲述文化遗产背后的故事,注重在寻访和办案中体悟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与此同时,该院结合自身地域特色,通过本院官方“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群众对文物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意识。
下一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围绕县域文化特色,与行政机关强化协作配合,健全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工作机制,促进全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好发展。(李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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