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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法院审理兴趣班退费案件 未履行部分依法退还
2024年12月27日 17:14 中新网陕西

  如今,很多家长越来越重视对孩子的兴趣培养,希望通过给孩子报兴趣班提升孩子才艺,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但是报班之后,机构因特殊情况关门不再营业,能否要求退费?近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关于兴趣班的退费案件。

  据介绍是,小王于2023年在某母婴生活馆支付5880元给孩子报名游泳技能课,至今仍有28节课时未消费,价值3430元。后小王在家长微信群中得知母婴生活馆上课所在地已经关门并不再营业,母婴生活馆工作人员告知小王要将课业转到其他教辅机构,并不能再继续上游泳课。得知要重新选择其他项目,小王拒绝并要求退费,母婴生活馆却不予退费。因此,小王将母婴生活馆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在母婴生活馆购买游泳课程,并交纳培训费用,双方构成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母婴生活馆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其提出的转课方案中亦无游泳相关课程,小王对此明确表示拒绝接受,故案涉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致使小王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依法予以解除。合同解除后,母婴生活馆应将未履行部分的费用退还小王,故对于小王主张母婴生活馆退还游泳课时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雁塔法院)

责任编辑:王雨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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