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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十三条措施推动技能强企
2025年06月04日 09:38 陕西日报

陕西出台十三条措施推动技能强企

进一步发挥各类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

  5月3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陕西省推动技能强企工作13条措施》,旨在进一步发挥各类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

  政策明确提出,陕西将大力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推荐”的项目化培训模式。鼓励各市(区)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制定发布本地区特色产业技能人才需求清单。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公共实训基地、培训机构通过“揭榜挂帅”等形式提供相应教学和培训供给,评价机构根据岗位需求提供评价服务。

  根据安排,陕西将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实训基地、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等培育平台,按规定给予资金补贴支持。支持企业依托职业学校、企业培训中心等建设工匠学院。支持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场地和管理等要素,改扩建职业学校,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

  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陕西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建设培训中心,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满足企业技能人才需求;支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牵头举办省级职业技能大赛,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联盟。

  据了解,陕西将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具体为推行以“招工招生一体、入企入校同步、企校双师联合、工学交替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将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纳入企业新型学徒范围,对毕业后与实习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入职开始按规定予以补贴。

  为发挥职业学校技能人才培养供给基础作用,陕西将推进实施“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支持职业学校遴选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为本校学生和合作企业职工开展评价服务。职业学校可依托合作企业为本校学生提供评价服务,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人人持证”。

  此外,政策从支持企业数字技能人才培育、推动政企共建职业学校、加强企业海外员工技能提升、支持企业职工“人人持证”、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加大技能人才激励力度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记者 周明)

责任编辑:王雨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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