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记者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依法惩治和有效防范文物犯罪,保护国家文化遗产安全,该院日前与西安市文物局在汉长安城遗址公园签署《关于协作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促进文物保护工作协议》。
据悉,《关于协作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促进文物保护工作协议》签署后,西安中院将与西安市文物局在信息共享、违法线索移送、联合调研培训、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文物保护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强化更深层次、更高层面的合作,实现环境资源审判与文物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签署协议后,西安中院、西安市文物局与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管委会、未央区人民法院共同设立的汉长安城遗址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旨在打造集源头防范、矛盾化解、巡回审判、法治宣传、警示教育、保护研究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元化保护平台,推动西安市文物保护工作迈入“司法+行政”协同发力的新阶段。
西安中院院长赵雷表示,西安市两级法院将以协议签署为契机,进一步扛起文物司法保护的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凝聚文化遗产保护合力,构建行政司法同发力、同推进、同尽责的协同保护文物新格局,为西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贡献力量。(记者 陶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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