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协同发力 践行多元共治
陕西推动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
8月14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2021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依法起诉环境资源犯罪2215件,办理民事、行政案件604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493件。44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出台一系列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加强法律监督的意见和决定。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协同发力、践行多元共治,推动陕西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省检察院与省秦岭办、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等40余家单位建立了26项府检联动协作机制;与省水利厅联合开展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专项监督行动,与省公安厅等单位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与省法院联合印发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贯彻落实民法典精神等3个会议纪要,共同发布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0件,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44个;与豫鄂渝川甘青6省市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机制,与山西建立晋陕大峡谷协作机制;在秦岭、黄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以及荒漠化治理等方面,与毗邻省份协同共治,凝聚检察保护合力。
“我们重视激发社会公众参与保护的活力。省检察院与省环保志愿者联合会等7家环保组织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2900余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参与办理生态环境案件,汇聚公众智慧与力量。在陕西,‘检察+社会’的环境保护模式和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已从蓝图变为现实。”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张英)
责任编辑:王雨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