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电影票,不仅关乎休闲娱乐,更承载着对未成年人文化权益的法律保障。近日,岚皋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游客集中反映的未成年人观影购票优惠“落地难”问题,依法履职,通过公益诉讼精准监督,推动全县影院全面落实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惠及广大未成年人及其家庭。
游客反映暴露政策“落地”难题
2025年,岚皋县巴山汉水“村BA”篮球赛火热开赛,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观赛旅游,带动了当地文旅消费。在此期间,岚皋县检察院陆续收到多起游客关于“未成年人电影购票纠纷”的诉求。经梳理研判,问题焦点集中在岚皋某影城未依法、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观影的规定。
精准锁定影院“权益落差”
岚皋县检察院迅速行动,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手段,对某影城的实际经营状况、票务规则设置及优惠信息公示情况进行了深入核查。调查结果显示:该影城仅对1.2米以下不占座儿童实行免票,未对身高1.2米以上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任何形式的票价优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关于“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强制性规定,使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群体的优惠观影权益未得到有效落实。
协同绘就权益保障“同心圆”
为切实解决政策落地难题,保障未成年人法定权益,岚皋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发出磋商函,提出明确的磋商意见和整改建议。县文旅广电局高度重视,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召开专题磋商会。三方围绕如何补齐监管短板、制定科学整改方案、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等核心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厘清了各自责任,明确了整改路径。会后,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电影市场全面落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通知》,凝聚起协同落实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合力。
确保政策“阳光”普照惠及
为推动问题彻底解决、防止整改流于形式,岚皋县检察院积极推动构建“排查-整改-回头看”的闭环治理模式。目前,在检察机关的有力监督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督促下,全县影城严格对照联合通知要求,立即调整票务政策:1.2米(含)以下儿童观影免票(不占座);1.2米以上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凭有效身份证件享优惠票价,并在“村BA”赛事期间同步加大优惠力度。
“现在带孩子来看电影,只要出示身份证,在窗口就能直接享受最低票价,政策明明白白,操作简单方便,这才是真正的实惠!”8月24日,带孩子观影的李女士在某影城购票后由衷称赞。
岚皋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我们将持续聚焦从‘一米二的检票线’到‘十八岁的权益保障线’这一未成年人成长全链条,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至每一个关乎未成年人切身利益的细微之处,通过高质效检察履职,让写在纸上的法律权利,真正转化为未成年人可感可及的法治红利,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筑牢坚实的法治屏障。”
一张小小的优惠电影票,背后是法律庄严的承诺和检察为民的初心。岚皋县检察院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每一位未成年人的观影权益落到实处,让法治的阳光持续温暖并照亮他们的成长之路。(袁莉)
责任编辑:吴西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