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因竞业限制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促使对立的企业与员工达成和解,并连带解决了其他数名员工的同类纠纷。
该案原告A公司诉称,其前员工甲某于2019年入职,双方签有劳动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2023年7月,甲某离职后随即加入与原公司经营范围高度重合的B公司。A公司认为甲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停止相关行为。甲某则提起反申请,主张加班工资等权益。双方经劳动仲裁后,因对结果不满,最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审查了双方证据。庭审中,双方虽均有调解意愿,但在具体金额上存在较大分歧,导致初次调解未能成功。为此,法官转换调解策略,采用“背靠背”方式,分别与企业和员工进行多轮沟通,从法律后果与情理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法官耐心协调,双方最终各自作出让步,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所有劳动争议就此一次性解决。与此同时,与甲某情况类似的其他几名员工的相关纠纷,也在此过程中一并得到化解。
该案通过调解而非判决的方式,有效避免了双方关系的进一步僵化,实现了纠纷的实质性解决。未央法院近年来在劳动争议处理中注重平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化解矛盾,以更高效、更温和的方式实现案结事了。(完)
责任编辑:吴西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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