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康旬阳市人民检察院紧扣“做实行政检察”,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构建行政检察工作新格局。2023年以来,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10件,制发检察意见20件,检察建议55件,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2件。
强化非诉执行监督,护航执法司法规范有序。坚持“一手托两家”的监督理念,主动对辖区内人民法院及行政机关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开展系统化、全覆盖审查。重点针对超期受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依法通过检察建议监督纠正。2023年以来,共办理此类案件19件。
深化行刑反向衔接,确保法律责任落实到位。持续加强对不起诉案件中行政违法责任追究的监督,坚决防止“不刑了之”。2023年以来,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3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意见20件。
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促进“微权力”规范运行。针对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及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监督,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微权力”运行。2023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16件,制发检察意见16件。在督促履行女职工合法权益监管职责案中,运用大数据调查手段,发现某学校未给聘用人员购买保险等问题,通过沟通磋商,成功督促人社、教育等部门依法履职,妥善解决了11名聘用女职工的社会保险问题,该案被省院作为典型案例推广。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力促案结事了政和。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办案始终,对于因部门职权边界不清、推诿扯皮导致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主动搭建“圆桌会议”平台,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致力从根源解决问题。2023年以来,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2件。在办理“吕河镇秦家塔至花坪村段搭建水上浮台、村民用船只运送人员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案件中,通过多方磋商,成功厘清并解决了交通运输与农业农村部门间的监管职责争议,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精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力堵漏建制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围绕履职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针对性强的优质建议,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与违法行为发生。2023年以来,共办理此类案件20件,精准制发检察建议20件。在督促市民政局履行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案中,针对某敬老院食品储存安全隐患,及时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该案已入选全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孙洁)
责任编辑:王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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