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北京|重庆|福建|甘肃|贵州|广东|广西|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黑龙江|江苏|江西|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兵团|云南|浙江

首页 > 时政经济

陕西修订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2026年01月08日 10:56 陕西日报

  1月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及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婚姻登记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省民政厅对2017年制定发布的《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日印发。

  修订后的《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共13章155条,在延续原有工作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婚姻登记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呈现出三大特点。

  突出“衔接性”与“规范性”。新版规范确保了与新上位法及国家政策的有效衔接,统一并细化了各类登记业务办理标准、档案管理及证件字号等规则,使操作更统一、管理更规范。

  强化“责任性”与“监管力”。新版规范明确婚姻登记机关职能向“服务型”转变,对登记场所建设提出明确标准:要求婚姻登记处必须具备独立办理空间,且需设置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婚姻家庭辅导室、颁证厅、档案室等功能区域,同时配套婚俗文化展示区,场所整体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强化了登记员职责与对当事人的信息核实;新增了对提供虚假信息行为的信用惩戒等监管措施。(记者 杨小玲)

  聚焦“便民性”与“利民性”。为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新版规范推出一系列便民举措:取消婚姻登记的户籍限制及户口簿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打破地域壁垒;优化登记程序;强化信息化管理手段,推动婚姻登记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以更人性化的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切实把规范要求转化为服务实效,不断提升婚姻登记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规范、更暖心的婚姻登记服务。

责任编辑:王丽莎

相关推荐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委统战部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央电视台 央广网 群众新闻网 西部网 西安日报 华商网 西西新闻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3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