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公布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山阳耍灯成功入选民俗类项目。
山阳耍灯的起源与古代祭祀、祈福活动密切相关。古人通过灯火驱邪避灾、祈求丰收,逐渐演变为一种民间娱乐形式,尤其在春节、元宵等节日中盛行。据中村镇街道村多次担任“灯头”的老艺人杨胜兰讲,耍灯起始于唐朝,源于“唐王游地府”。虽无可考,但以现有资料,如乾隆五十四年(1789)编纂的《山阳续志》上即有明确记载:“十五日(俗名元宵节),张灯鼓乐,放花炮,竹马龙灯狮子装扮故事……”由此算来,山阳耍灯至今也已经超过了200年历史。耍灯活动在明清时期达到鼎盛,成为山阳地区重要的民俗表演。
山阳耍灯内涵丰富,根植民间,流传广泛,是一项集传统舞蹈、杂技、美术、音乐、戏曲、游艺等于一体的大型民俗活动,含有祭祀、祛邪、祈福、庆贺之意。表演者手持各式灯笼,伴随锣鼓音乐,进行舞蹈和杂技表演,形式多样,如龙灯、狮灯、花灯等,展现了民间艺术的创造力。耍灯不仅是娱乐,还承载着祈福、驱邪、团圆等寓意,反映了山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增进村民团结、营造和谐气氛、振兴乡村文化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随着时代变迁,耍灯面临传承困境。近年来,山阳县政府加大保护力度,将其列入非遗名录,并通过节日表演、文化展览等方式推广,确保这一传统得以延续。如今,山阳耍灯无论规模大小,当地民众仍自发组织从未间断,山阳耍灯已成为当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众仍能欣赏到这一传统表演,感受其独特的文化魅力。(完)
责任编辑:王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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