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教育培训退费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促成双方达成分期退款协议。
该案原告家长甲某于2024年初与被告乙某经营的教育培训机构签订协议,约定若子女英语成绩未达约定标准,机构需全额退费。培训结束后,约定目标未能实现,甲某要求退费,但乙某机构以经营困难为由未能支付。多次沟通无果后,家长甲某将该机构诉至未央法院。
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后,双方最初就付款方式存在分歧。原告要求依据合同一次性退还全部费用,被告则表示当前面临经营压力,难以一次性付清。针对此僵局,调解员采取分别沟通的方式,向双方阐明法律后果与实际履行可能性。
经过多轮磋商与方案调整,双方最终达成一致。乙某机构分四期向甲某退还全部费用,调解协议经法院审查确认后,将具备强制执行力。承办法官于当日完成审查,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未央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生动实践。通过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平衡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实际履行能力,既维护了契约精神与司法权威,也为困难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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