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北京|重庆|福建|甘肃|贵州|广东|广西|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黑龙江|江苏|江西|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兵团|云南|浙江

首页 > 推广

紫阳县检察院:护航电梯安全 守护民众平安路
2026年03月04日 15:02 中新网陕西

  为筑牢节日安全防线,确保民众欢度平安春节,近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护航电梯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以法治之力守护民众出行安全。

  专项活动中,检察干警聚焦电梯运行全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核查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醒目齐全、紧急报警装置是否灵敏畅通、轿厢内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同时深入电梯机房,检查设备维护保养、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电梯警示标识缺失、应急报警响应不及时、机房环境杂乱等问题,检察干警当场向物业人员反馈,并同步开展法治教育。针对电梯运行存在的安全隐患,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其履行监管职责,切实维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该院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电梯使用单位和公众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凝聚安全监管合力。

  公共安全是保障佳节祥和、维系万家团圆的基石,守护民众出行安全,就是守护民生幸福与社会稳定。此次电梯安全专项监督,是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回应民众关切、筑牢安全防线的具体实践。

  下一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紧盯隐患排查与整改实效,切实织密电梯安全防护网,让民众的返乡之路、出行之途更加安全可靠,以坚实的法治保障护航民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温馨的新春佳节。(紫阳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梅镱泷

相关推荐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委统战部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央电视台 央广网 群众新闻网 西部网 西安日报 华商网 西西新闻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3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