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旬阳市人民检察院紧扣“做实行政检察”核心,以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强化执行监督,统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深化行政违法监督,着力构建行政检察工作新格局。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37件,制发检察意见11件、检察建议10件,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件,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深化非诉执行监督,促执法司法规范有序。该院始终坚持“一手托两家”的监督理念,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作为重要抓手,对辖区内人民法院及行政机关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开展系统性、拉网式审查。通过调阅卷宗、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同步监督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及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合法性,以及人民法院非诉审查与执行活动的合法性。针对发现的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诉权不规范、法院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作出后未及时移送执行等问题,依法予以监督纠正,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审判机关提升非诉案件执行效率,切实防止“法律白条”现象。
践行“枫桥经验”,聚力争议实质化解。旬阳检察院牢固树立“案结事了政和”目标,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对于因基层行政机关职权边界不清、相互推诿而损害公共利益的案件,主动搭建“圆桌会议”,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致力于从根源上解决职权悬空问题。例如,成功化解了辖区相关行政机关就某镇水域群众违法搭建钓鱼浮台、农用船只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存在的争议,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实现罚当其错。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旬阳检察院精准把握行政处罚必要性,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不起诉案件中存在行政违法情形的,严格进行审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27件,督促行政机关对36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着力破解“不刑不罚”难题。例如,在办理一起未达到刑事起诉标准的非法盗采绿松石案件时,基于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性,依法向自然资源部门制发检察意见,行政机关对7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
做实履职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该院准确把握“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这一监督前提,运用系统思维,对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及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监督,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微权力”运行。例如,在审查一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时,发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某餐饮公司违法案件的处理中存在程序瑕疵,可能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随即启动监督程序,依法向该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执法程序,保障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旬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法治初心、坚守法治定位、扛起监督责任,以更实的举措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以更强的力度抓好行政检察监督各项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更大力量。(孙洁)
责任编辑:梅镱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