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西安未央法院院长李宝玲担任审判长,与速裁审判庭庭长方圆、员额法官王东组成合议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数字藏品平台开发的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系未央法院首例“技术调查官”参与庭审的知识产权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代表参与旁听。
原告西安某科技公司与被告上海某科技公司签订《开发服务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某数字藏品平台项目进行技术开发,技术开发费共计49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主张其已按期完成软件开发并交付源代码,但被告认为原告交付的代码并非独立开发且不符合合同约定,故在支付了41万元开发费后拒绝支付剩余费用。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开发费及违约金。
庭审中,在合议庭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围绕“原告交付的源代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这一核心争议,充分进行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技术调查官就代码核心功能实现、后端管理权限、区块链功能实现流程等关键技术事实进行针对性发问,帮助合议庭厘清技术要点与现状。通过法庭调查和技术调查官专业敏锐的提问,双方对自身的技术现状及诉讼风险有了更加清晰的认知。同时,合议庭根据技术调查官反馈的技术调查意见,从技术角度和法律适用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和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实现了纠纷的实质、高效化解。
未央区人大代表张颖表示,通过此次庭审,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了技术调查官辅助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职能作用。特别是面对数字藏品、区块链等新兴技术领域案件,通过技术调查官清晰精准的技术阐释,不仅让人能够清楚理解案件的关键要点,更切实感受到了法院在破解技术类案件审理难点上的务实担当,以及护航新技术、新业态发展的坚定决心。
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藏品等新技术、新业态的加速迭代,技术密集、场景新颖、领域交叉的新型技术合同纠纷不断涌现。如何在纷繁复杂的技术脉络中厘清事实、精准定判,已成为当前技术合同类纠纷的突出难点。具备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调查官,正是破解这一难题的“专业辅助”和“最强外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技术调查官属于审判辅助人员,在法院审理专利、植物新品种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的过程中,可经法院指派参与询问、听证、庭审等诉讼活动,就案涉技术问题向当事人发问并出具技术调查意见,为精准、高效查明技术事实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未央法院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完善“巡回审判+委托调解+技术调查+专家咨询”工作模式,健全技术调查官常态化运用机制,不断提升对新型领域的司法应对能力与服务水平,以司法之力厚植创新沃土,以法治担当为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梅镱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