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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省区市在西安签订《共建“信用一带一路”框架协议》
2026年06月24日 11:22 陕西日报

  6月23日,陕西省、福建省、辽宁省、浙江省、重庆市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场监管部门在西安签订《共建“信用一带一路”框架协议》。此次签约活动由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指导,旨在构建跨区域信用监管协作体系,实现信用数据跨区域共享、信用产品跨区域互认、信用风险联防联控,有效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

  在共建内容方面,《共建“信用一带一路”框架协议》明确,统一信用信息分类、失信认定、信用风险评价、信息公示、信息应用、信用修复、信用激励政策等监管尺度;推动信用信息互通互认,逐步实现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共享、应用一体化;坚持在安全第一、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区域信用信息数据开发应用创新;推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共享应用,加强区域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支持信用赋能区域平台规范发展,运用信用监管“工具箱”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在加强国际合作方面,《共建“信用一带一路”框架协议》提出,围绕共建“信用一带一路”实际需要,积极稳妥推进跨境信用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信用合作,强化信用建设与监管交流,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联动;充分借鉴标准化、知识产权、文化产业国际交流经验,推动信用服务“走出去”。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信用监管改革创新,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成效持续显现;全面深化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多报合一”改革,开展数据质量监测;深化“信用+双随机”监管模式并按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食品、网络交易等专业领域风险防控有效结合;推动信用修复实现“掌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异地办”,鼓励引导经营主体建立内部信用合规管理制度。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参与相关国家标准制定,推动跨区域信用监管规则衔接互认;健全归集共享规则,以数据驱动监管精准转型;探索完善信用评价、修复及约束激励机制,在数据互通、检查互认、联合惩戒等方面形成合作成果;引导经营主体加强合规管理,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经贸合作赋能。(记者 仵永杰)

责任编辑:梅镱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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