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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部民营经济基础性法规落地施行 “靶向”纾困激活市场主体动能
2026年07月02日 11:0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西安7月1日电 (杨英琦)记者1日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获悉,《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当日起正式施行。作为该省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规,标志着陕西民营经济发展步入了法治化轨道。

  《实施办法》共8章63条,分为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服务和保障、保护和规范、法律责任、附则,全方位构建起适配陕西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体系,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健全竞争机制,保障市场公平准入;优化投融资体系,精准赋能企业发展;强化科创赋能,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等六个方面。

  《实施办法》提出,立足关中、陕北、陕南区域差异化发展定位,推动关中科技赋能创新升级、陕北能源革命转型升级和陕南生态优先绿色升级,促进民营企业融入全省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实施办法》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省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在技术创新、数字赋能、人才培育、产学研融合等方面细化保障举措,助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同时,《实施办法》提出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企业诉求响应、技术合作交流工作机制,实现企业诉求闭环处置;优化惠企政策落地流程,并聚焦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精准帮扶,在公共服务、人才供给、土地保障、物流运输、数据共享等关键要素领域细化保障措施。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武民介绍,施行《实施办法》的三大利好包括畅通诉求渠道,实现企业诉求有人接、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强化资金扶持,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精准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扩产提质,为企业发展注入活水;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细、不打折扣。

  据悉,2025年陕西省民营经济增加值达1.84万亿元人民币,占GDP比重50.3%;民营经营主体597万户,占全部经营主体97%以上,民间投资、民营税收、民营进出口均保持稳定增长。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赟表示,近年来,该省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提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强化,但在市场准入、融资增信、要素支持、账款支付、涉企执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实施办法》聚焦企业急难愁盼,设立刚性约束条款,用立法方式化解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民营经济松绑减负、赋能增效。(完)

责任编辑:梅镱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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