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法院民事审判三庭收到一封来自当事人张某的手写感谢信。信中,朴实的语言却承载着深深的谢意。而信的背后,是一起历时近十年、牵涉多重法律关系的复杂家事纠纷,更是一位母亲在司法温暖中重拾希望的真实事件。
张某与前夫离婚后独自抚养子女。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前夫需支付抚养费并配合办理赠与子女的房屋过户手续,但对方多年未履行相关义务。
此前子女就抚养费、房屋确权先后提起诉讼并胜诉,却因前夫失联、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导致抚养费执行陷入僵局,房屋过户手续也始终无法推进。因子女备战高考、艺术学习开支较大,张某计划出售房屋筹措费用,却因前夫无法到场配合,过户手续多次受阻,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前夫监护人资格,试图以此破局。
案件分至未央法院民事审判三庭,承办法官审查后认为,该案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法定情形。面对当事人的困境,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驳了之。而是主动致电甲某,耐心倾听她的全部诉求和实际困难,逐条解释法律规定,同时帮助她梳理其他可行的救济途径。
后续该房屋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也分配至同一承办法官办理,为尽快解决问题、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了解证据情况,严格审查交易真实性及合法性,最终通过庭前调解促成买卖双方就合同履行达成一致意见。
同时,承办法官主动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反复沟通协调,多次就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和裁判文书效力问题进行释明。经沟通确认,本案仍需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解决过户问题。但承办法官没有就此止步,又逐一核实了后续履行可能遇到的每一道障碍,确保程序不留“暗礁”。当日,调解书即向双方送达。
“法官跟我说,这条路虽然要再走一遍,但每一步她都帮我问清楚了,不会再有‘卡住’的地方。”张某表示,法律不仅给了她保障,更给了她走下去的勇气和力量。
近年来,未央法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融入个案办理的全过程。一份裁判文书或许能定分止争,但真正能够温暖人心的,是把群众“小事”当作“大事”来办的司法温度。(完)
责任编辑:梅镱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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