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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两延续一优化”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2026年08月04日 10:51 陕西日报

  8月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日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明确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根据通知,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此次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明确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受益企业可将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是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的重要举措。通知明确,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为引导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稳定性,更好满足企业岗位需求,陕西在优化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方面,继续放宽参保缴费政策条件,同时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政策受益范围。

  按照政策,取得列入当地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参保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按初级、中级、高级分别领取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为适应劳动者多样化技能提升需求,通知规定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多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可增加每人每年申请补贴2次,共计不超过3次。

  通知明确,各市(区)可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更多证岗相适的情形,提升政策针对性、有效性,更好服务企业岗位需求、市场就业需要和地区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主动向符合条件的单位推送政策信息和资金用途,经确认领取后及时发放返还资金;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并按规定及时全额拨付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滞留问题。(记者 周明)

责任编辑:梅镱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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