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夯实矿产资源保护治理成效,近期,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针对辖区矿产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的程序性不规范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以监督促提升、以协作促规范,助力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矿产资源保护事关生态安全与发展大局,规范、严谨的行政执法程序,是依法查处非法采矿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保障。紫阳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生态资源保护重点领域,对辖区涉矿产资源行政执法案件开展常态化梳理、复盘与监督审查。在检察履职中发现,辖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处置一起违法采矿案件中,已查实相关违法事实并开展处置工作,但存在未依法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程序性疏漏。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执法闭环管理的重要法定文书,是固定违法事实、明确执法依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也是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的关键环节。
为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单位规范执法流程、完善执法闭环,从源头上提升矿产资源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纠错与提质并行”的工作理念,依法制发行政检察建议书。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内容,已表示将认真对照整改,全面规范日常行政执法流程,持续提升执法办案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精准监督理念,立足行政检察职能,持续聚焦生态资源、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协同共治。坚持以监督促规范、以协作促提升,通过常态化精准履职、常态化溯源治理,助力行政机关不断提升执法质效,共同守护县域生态资源安全。(袁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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