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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人民检察院:几百元奖励背后的司法温度
2026年09月24日 11:08 中新网陕西

  “你们检察院找我,是不是那起交通肇事逃逸的案子有结果了?”电话另一头,王大娘带着几分困惑的声音传了过来。

  2026年4月,咸阳市乾县人民检察院正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案件本身并不复杂,肇事车辆已经找到,犯罪嫌疑人也被法院判了刑。案结事了,本该归档封卷,可案卷里一张不起眼的报警记录,让检察官助理刘康迪停住了合上卷宗的双手。

2026年4月28日,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夏巧霞(右二)与检察官助理张登攀(左一)就案件奖励金问题与公安干警交流。 郭琳 摄

  没错,王大娘就是这起交通肇事案件的报警人,也是目击者。那天晚上,王大娘路过事发路段时,突然听见一声巨响。她回头看见一辆汽车撞倒行人后迅速驶离现场。情急之下,年近六十的她记下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并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正是这条关键的信息,不仅挽救了被撞行人的生命,还让排查陷入僵局的办案民警迅速锁定到了嫌疑人。案件办到这里,看起来已经没有什么悬念。犯罪嫌疑人到案,事实查清,法院也已经作出了判决。

  但刘康迪心中始终放不下一块石头:案子是结了,可王大娘的举报奖励是否兑现?于是找到承办民警询问,答复合乎常情,却也无奈:“当时光顾着破案抓人,案子结了,几百块钱的线索奖励确实也没顾得上。”对日夜连轴转的一线办案人员而言,注意力全在查明事实、固定证据上,可刘康迪觉得,这件事不能就轻描淡写的翻过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法条没有休止符,刘康迪当即拨通了王大娘的电话。“王大娘,今天跟您核实一下,当时办案民警跟您提过线索奖励吗?”

  “没有啊,这还有钱拿吗?”

  较真之下,刘康迪找准法律法规,正式同公安机关沟通,重新启动了该案的奖励核实程序。并且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还调取了近年来辖区内全部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线索台账和卷宗,开展专项筛查和交叉对比。结果也验证了刘康迪之前的担忧,类似由于办案环节的疏漏导致奖励搁置的情况,并非个例。几百元是一笔小钱,但它却也关乎司法的公信力与人民群众的朴素正义感。

  在完成调查后,乾县检察院随即向公安机关制发社会治理检查建议,督促启动全面整改:规范接警处线索闭环,建立专项核查机制,分档兑现积压奖励。

  整改很快全部到位,但刘康迪心里这块石头还没完全落地,如果仅凭检察官们翻破卷皮“肉眼纠错”,终究还是会挂一漏万,如何才能不遗漏任何一个人民群众呢?

2026年4月29日,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夏巧霞(右二)与检察官助理张登攀(右一)与王大娘其夫就案件中相关情况询问交流。 郭琳 摄

  乾县检察院把目光放到了数字检察上,依托办案数据与群众有效举报、奖金兑现台账的数据进行规则碰撞,成功搭建起“交通肇事逃逸刑事案件举报奖励未履行”法律监督模型。只要案件被侦破,系统便会自动筛选出群众举报的线索有用,奖金却未发放的案件。如今,这套法律监督模型已经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

  过了几天,当刘康迪再一次打电话给王大娘时,电话那头传来老人熟悉的关切。

  “检察官同志,是不是案件还有啥事需要我配合?”

  刘康迪笑着对老人家说:“大娘,案件已经结了。”

  “是您当初提供线索的那笔奖励,公安机关已经按规定办齐了手续,过几天就会打到您卡上。”

  “哎呀,我都快忘了这事了,原来国家一直替我记着呢。”

  有时候,司法为民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它可能就是审查一份案卷时,多看了一眼,多问了一句。只要老百姓愿意相信正义,我们就绝不能让这份信任落空。(完)

责任编辑:梅镱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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