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依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强化全省检察机关审计“一盘棋”,不断提高全省检察机关对内部审计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推动构建全面覆盖,科学规范、权威高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设立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将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纳入年度工作内容,与其他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助力全省检察机关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
同时,督促压实市县(区)两级党组书记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整改等重要事项的管理。三是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形成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大格局。
内部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和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健全机构设置,夯实工作基础,指导11个市、分院设立内部审计领导小组,督促市、分院、综合部门建立内部审计人才库12个,内审专兼职人员212人。
其次,完善制度体系,提升管理效能。制定印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内部审计工作办法》等文件,进一步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第三,创新培训方式,打造专业队伍。统筹审计资源,指导市、分院通过“以审代训”方式协调内审人员25人次参与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信创工程和工程项目及部分市、县院主要领导经责审计等12个审计项目。举办和指导市、县(区)两级院机关开展内审人才库业务培训,三年来,共组织内审人员业务培训218人次。内审队伍综合素质显著提升。
加强对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既是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也是《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的具体要求,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聚焦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检察机关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指导11个市分院修订完善了内部审计相关制度。
此外,强化监督促整改。一方面常态化开展审计监督。2020年以来,对省、市、县(区)三级院内部审计情况及115个市、县(区)院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扎实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定期回访和个别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问题整改跟踪问效,运用分类推进、定期通报、强化考核等机制,形成审计整改闭环管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贺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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