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记者从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获悉,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2026—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单位名单,并发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6—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建设标准的通知》。西安市入选2026—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岐山县、眉县、大荔县、子长市、宁强县、略阳县、紫阳县、旬阳市、洛南县入选2026—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据了解,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旨在打造基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标杆,推动中医药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持续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2026—2028年周期全国共确定190个创建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在创建周期结束前组织评估验收,合格的正式命名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
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全省各创建单位的管理与指导,做好日常监测评估,及时总结典型经验,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记者 张家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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