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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检察院:规范“放射诊疗”行为 守护群众健康权益
2024年10月22日 19:28 中新网陕西

  “我们已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提醒、辅助患者穿戴好防护用品,确保患者的敏感器官不受照射的影响,并且会对儿童、妇女等特定患者和受检者事先书面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案件办理“回头看”时,辖区内某医院的负责人说道。

  时间追溯到两个月前,紫阳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主动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借助其专业力量,共同对县域内部分从事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重点查看了放射设备的防护设施、操作规程、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情况,通过现场查看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翻阅档案等方式,对受检者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是否规范、从事放射诊疗的工作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入职健康检查和建立健康档案是否完善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

  检察官在实际走访中发现,部分医院在做放射诊疗检查时,CT室虽然配备的有个人防护用品,但是在对患者进行检查时,没有得到有效的使用。不规范的放射诊疗活动对患者、放射工作人员及周边人群均产生了辐射影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规定,放射工作场所应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对患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针对走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的合法性、规范性的监督力度,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频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宣传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患者、受检者对放射诊疗的认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合力推进辖区内辐射环境安全综合治理。

  相关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整改落实,对照反馈的问题下发重要事项督办单,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同时,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各单位放射诊疗业务开展质控及业务指导,提升辖区内放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强化医务人员自我防护和患者个人防护意识。

  群众的忧心事烦心事就是检察履职的“操心事”。下一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李一思)

责任编辑:王雨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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