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代表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新城分局、碑林分局和莲湖分局等13个区(县)分局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进一步规范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质量和效能。
本次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组,由西安市综合执法支队法制大队领导带队,成员由法制大队各科室业务骨干组成,旨在查深查实,不走过场。稽查组现场送达《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通知书》,采用现场稽查和非现场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规范涉企执法文件精神落实情况、执法制度执行落实情况、执法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五大类34项内容,采取查阅资料、远程系统、视频调度等形式全面开展稽查。
稽查中发现,部分分(县)局存在执法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未细化、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不到位、部分执法人员着装不规范、部分执法装备使用频次较低和部分执法案卷登记不规范等问题。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综合执法支队后续会制作《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意见书》送达被稽查单位,被稽查单位按照稽查建议及时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完成情况。
通过此次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西安市综合执法支队充分发挥稽查内部监督约束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生态环境执法行为,为规范涉企执法、提高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锻造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提供了坚实支撑。(记者 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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