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面临一起多次变更未成年人抚养权的案件,法官助理李哲涵再次在案卷里看到那个熟悉的名字时,提醒自己,除了法律上的“对”与“错”,还要多看一眼当事人的处境,多替孩子想一步。
三年前,孩子父母协议离婚,约定由父亲王某抚养。可一年后,因为王某工作性质特殊,照顾孩子的时间有限,母亲张某主动承担起了照料孩子的责任。2025年,张某诉至未央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经过充分了解双方的工作状况、经济条件及孩子实际生活情况后,法院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张某直接抚养孩子。如今张某又来起诉,要求将抚养权改判给王某。
“我不是不愿意抚养孩子,是真的没办法了。”接通李哲涵的电话,张某沉默了很久,才缓缓说出这句话。原来,上次变更抚养关系后,张某一直悉心照料孩子,母女二人日子虽不宽裕,却也踏实。可后来,张某被诊断为中度抑郁症状、轻度焦虑症状,夜里难以入睡,白天提不起精神,身心备受折磨。“与其让孩子跟着我一起承受,不如给孩子一个更稳定、更健康的成长环境。”被病痛折磨到自顾不暇的张某,思来想去,决定把孩子送回王某身边。
然而,对张某再次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王某有自己的顾虑。“我不是不想承担责任,只是孩子已经适应现在的生活了。变来变去,对她真的好吗?”
经过多轮沟通,在李哲涵的努力下,双方再次回到调解室。法官说:“今天不是要判断你们谁对谁错,只是想一起努努力,看看能不能让这条关于孩子抚养的时间线不再断了。”这场调解持续了整个下午,几轮商量下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王某直接抚养孩子。王某也表示将调整工作安排,为孩子营造稳定良好的成长环境。
家事案件里,很多时候双方都没有恶意,甚至都觉得自己是在为孩子着想。只是生活给每个人的余地并不多,当他们被各自的困难推到不同的方向时,孩子也容易成为最无辜的承受者。
未央法院无法替每一个孩子挡住成长路上的风雨,也无法保证每一个家庭都能回到最初的模样。但致力于在家事案件里,在矛盾还有化解可能的时候,多一点耐心,多一次沟通,多一番释法明理,为孩子点燃家中那盏不灭的灯。(完)
责任编辑:梅镱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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