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槌的敲响,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雁塔法院“共享法庭”综治中心服务站开庭审理。
雁塔区综治中心揭牌运行以来,雁塔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运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法定职能范围内积极参与辖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其中,通过建立“共享法庭”综治中心服务站全面开展诉调对接、简案快审等工作。
对于在综治中心经先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派驻法官审查后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案件在当事人起诉立案后,及时进行繁简分流,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由派驻法官团队开展调解和简案快审工作。
“根据诉调对接和繁简分流机制,本案在立案后被迅速分流至‘共享法庭’综治中心服务站,我们也立即启动了简案速裁快审程序”,承办法官王华介绍道,“经过开庭,案情并不复杂,当事人对欠付货款事实无异议,只是对欠付货款的金额略有争议,双方还一直有合作,所以调解是最好的矛盾化解方式”。
庭审结束后,王华法官积极组织调解,通过核对账目、厘清争议,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被告承诺于月底前向原告一次性付清13万余元货款,王华法官审核后及时出具民事调解书。随后,又多次向被告释明到期未履行协议的法律后果,督促被告按期履行协议内容。
该案的圆满化解,生动展现了“共享法庭”综治中心服务站便捷高效的工作成效。通过“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机制,助推简单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实现矛盾纠纷高效化解。截至目前,“共享法庭”综治中心服务站已开展简案快审18起。
下一步,雁塔法院将持续以综治中心为平台,依托“一站一中心”(“共享法庭”综治中心服务站、诉讼服务分中心),按照党委统一部署和上级法院要求,因地制宜拓展各项业务职能,切实当好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和积极推动者。(雁塔法院)
责任编辑:王雨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