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区人民法院张家堡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母亲遗留房产的物权确认纠纷案件。在法官主持下,原本对簿公堂的兄弟姐妹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纠纷。
据悉,原、被告母亲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但未留下遗嘱。原告持母亲生前出具的一份证明主张房屋所有权,称购房款系其全额出资;而被告(其他子女)则质疑证明的真实性,并强调自身也曾出资,认为房产应扣除出资后平均分配。
考虑到此类家事纠纷直接判决可能影响亲情关系,承办法官孙会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法官分别与双方沟通,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引导正视出资事实,同时唤起家庭情感联系。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房屋权益归各被告所有,同时各被告对原告予以合理经济补偿。当事人表示,调解不仅解决了案件,也维护了兄妹情谊。
孙会法官表示,处理家事纠纷特别是至亲间的矛盾,需要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通过创造安全沟通空间、释法明理、疏导心结,引导当事人找到公平与亲情的平衡点。
未央法院表示,本案的成功调解,遵循处理家事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努力将纠纷化解过程转化为弥合亲情、维护家庭和睦的实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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