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未央法院汉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自媒体博主发布不实信息引发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涉事博主甲某在未核实情况下发布某餐饮公司使用“预制菜”的不实视频,最终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
2024年8月,某餐饮公司发现甲某在其某音、某书账号发布相关不实视频,3天累计播放量超260万次,并有4100余次点赞,400多次收藏和6300多次的转发,1400余条评论。餐饮公司投诉无果后,遂委托公证处对甲某发布的视频进行证据公证,后诉至未央法院,要求甲某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21万余元。
庭审中,法官严丹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确认甲某发布不实信息且造成广泛传播。经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并从“法律账”“经济账”“信誉账”三个维度分析利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甲某公开道歉并赔偿该餐饮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并表示今后将更加审慎核实信息,避免类似纠纷。该餐饮公司也对法院高效、灵活的调解工作表示认可。
严丹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需守边界。自媒体从业者在发布涉及企业或个人声誉的内容时,应当尽到核实义务,避免传播不实信息;企业如遇类似侵权,则应及时固定证据,依法维权。
责任编辑:吴西檬